香港公司税务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注册海外公司,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香港公司注册处;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香港注册公司,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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