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商标查询。申请人应调查是否已注册相同或类似商标。可在德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耶拿办事处和柏林技术信息中心的商标注册大厅以及该局网站免费查询。也可向位于该国24个大中城市的专利信息中心查询,四周可出结果,收费500欧元(增值税另付)。

(二)递交注册申请。注册书式可从德专利商标局网站下载,除集体商标(协会标志)外,均使用编号W7005的标准申请表。根据填表指南,填写以下内容:邮寄地址、申请人及代理人姓名与地址、该商标说明性文字与图片、所属种类(分文字、图案、声音、三维、线条和其他商标六类)及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表)顺序填写的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服务目录(可参照W7733.34分类表填写)。申请时不得附加样品。

已在中国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中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填表时应在相应栏目注明在我国注册时间及注册号,国内注册证等复印件最迟在申请德国商标2个月内补交。如我企业之前6个月内在德联邦司法部公布的展览会上,展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享有“参展优先权”,可申请将展览的第一天作为在德注册时间。展会名录在联邦司法部定期出版的《专利、样品及标识》(Patente, Muster und Zeichenwesen)杂志上公布。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德国专利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单》。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按数额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交费方式分三种:在德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耶拿办事处及柏林技术信息中心缴纳现金;向维登联邦收费处(Bundeskasse Weiden)转帐汇款;授权德专利商标局从有效帐户上扣款。黑白商标与彩色商标收费相同。不收取商标年度管理费。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国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幷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DPinfo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检查申请表是否符合填写要求的同时,主要从以下方面审查是否具有可保护性(Schutzfaehigkeit):
1、是否具备商标特性,可代表某种商品或服务,幷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
2、是否可用文字、图案或线条等进行描述(graphische Darstellbarkeit);
3、是否存在绝对保护障碍,如世界各国主权标志(国旗、国徽等)、国际组织和公共机构标识以及代表商品服务形式、特点等的描述性名词。

表格不规范之处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初步裁定存在绝对保护障碍的,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单,申请人可在一定期限进行答辩。如仍认定存在该障碍,由德专利商标局中高级官员(或同级技术人员)出具驳回裁定。申请人可在一个月内向该局高级官员提出复审申请,如再次被驳回,可在一个月内向德联邦专利法​​院申请裁定,之后可继续向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申请最终裁定。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幷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www.publikationen.dpma.de,2004年起不再出版纸质公告)上公布。申请人获得《商标注册证》。在德注册商标平均耗时10至12个月。申请人缴纳200欧元加急费后,可申请6个月内完成的快速审批。目前不能进行网上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