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工厂(有进出口权)、进出口代理(如果需要的话)统统是自己人。
完全不怕信息泄露。

客户也知道我们用离岸公司操作,也不介意。

问:如此情况下,怎么报关、清关走单据最简单利索?

另外,我能否用A开户银行给客户出预付款保函,而用B开户银行收款,假设客户不介意。

网友解答



小结:地位被动,资金掌握不了主动权,个人利益实现风险较大。SOHO应加强与工厂和客人的沟通,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化降低自己被抛弃的可能。如有离岸账户,则需要工厂配合出具两套金额不同的单据,一套用来工厂自己报关,一套用来给客人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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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抬头可自己控制,一般都是境外公司做抬头给客户清关,


至于保涵您需要咨询一下开户行是否可以操作。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直接打款给工厂美金,工厂收汇核销退税,工厂向SOHO支付人民币佣金,客人向SOHO私户支付外币佣金。如有离岸账户最佳,客人将佣金及工厂货款直接汇入离岸账户,双方佣金留在账户,剩余金额打给工厂,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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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贸易操作,控制进出口成本,一般都是直接境外公司操作直接出口给客户。
工厂出口
这实在是SOHO最无奈的选择。当由于客人在包装或产品上坚持要留下自己的品牌等重要信息,或其它某些原因造成客人不可避免地与工厂接上头时,SOHO只有唯一的选择——借花献佛,并向两方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如无特殊情况,SOHO应有自己随时被两边抛弃的心理准备。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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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贸易控制出口成本,达到合理的税务处理,

单据可由境外公司直接出给客户,也可以是大陆公司出

但发票抬头需要处理好,因为涉及到出口总额问题。
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要加以考虑。另外,客人货款可以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者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增票。有人又要举手了:客人能打到国内公司账户上吗?我想这人没有好好听讲,当然是可以,问题是谁愿意用公司的账户去帮你收一笔没有经过他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呢?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一套报关(代理出口公司抬头),一套给国外客户(香港公司的抬头)
报关是由国内代理公司,那么就是代理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发票,提单。
箱单,发票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买单出口
卖单公司:除了提供给SOHO核销单之外,还包括与核销单抬头一致且盖有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 SOHO拿到报关资料后,只需把整套报关数据交到报关行或者货代, 货物报关通过,顺利放行, 买单报关的过程就算是完成了。
接上页

然后PS或叫货代再弄份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的
电子版提单给客户,叫他付款,再付款给工厂,
让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让货代重新开份提单: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
然后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同提单一起寄给客户,
此单了结!

此操作的重点在于和货代的配合,
所以为了让货代听你的,必须和客户做CFR或CIF等由你来支付运费的贸易条款.

如果你也和客户做FOB,那就得看那指定货代和你的关系了,
一般他们是不会听你的,谁出钱听谁的,他们肯定只听客户的!

更详细操作可加Q 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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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实战操作(供参考)

工厂报FOB价,客户做CFR,付款条件:30% in advance, 70% balance on B/L date.

一般工厂都会要求出货前要你把款付清,但是根据付款条件客户是见提单副本付款,
但又你没能力先垫付70%给工厂,怎么办?
当然先要把提单压在工厂,让工厂先出货呗...
这样一来不就把客户资料暴露给工厂了吗?(提单上有客户信息)。

只需采用CFR贸易条款,运费你付,
即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30%订金,又拿着正本提单,即可出货.

转下页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
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海外商标注册,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invoice,提单。
箱单,invoice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注册离岸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需要通过离岸公司做一个中转贸易[香港公司和海外客人签署销售合同,香港公司和国内工厂签署购货合同,然后香港公司接受货款并把成本汇回国内,利润保留在香港公司账户上,提单上发货人是香港公司(需要操作额外一套箱单和发票单据,发货人为香港公司,原产地证可以接受第三方认证)],接受海外客户的货款然后把成本给到工厂然后保留利润部分以及合理避税[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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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三角贸易可合理控制成本,出口直接大陆公司办理

利润可截留在境外公司帐户,保函需要咨询您开户行.
4.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5.Form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
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
    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只要这个Forwarder的费用是你们付的,你们是他客户那也问题不大,让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址就OK了。
1.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

2.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B/L。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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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贸易,出口报关由大陆公司处理,您处理好给客户单据抬头,把利润控制在境外公司帐户


保函需要咨询您开户行才清楚,如有大陆公司做担保,应该是可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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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大陆公司报关出口,直接处理好给客户清关单据即可,

具体是否可操作要咨询您的开户行才清楚.
报关仍需你内地公司直接报关
单据上可以转换,资金流上自然是要借用三角贸易关系来操作
离岸公司单据操作,首先离岸公司并不是大陆的公司,那么他们是不能

直在大陆进行报关的动作,只能由国内的公司来完成,其次,再报完关出
提单SHIPPER的时候,可以让香港公司来当发货人,这样的话就可以起客户

资料保密的作用,客户的箱单发票的话,都是由你离岸公司来出的,最简

单的方式就是把工厂的单据拿来,换上自己的抬头,然后给到客户清关,

完成整个出口的流程。同时离岸公司打回国内的款项可以进行正常的核销和退税


如还有不清楚,可以咨询!
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您:

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
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代理帮你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主要2种方式
1.直接买单(不退税情况)
2.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支付代理费用)
代理公司:报关,核销,退税,采购只要形式发票
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 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详细情况由于论坛回复有限,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顾问!
会计事务所:


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这时代理公司将退出历史的舞台看我们表演啦。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小结:这种模式最为安全会计稽核制度,整个局势自己控制
会计事务所:


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
离岸公司单据操作,首先离岸公司并不是大陆的公司,那么他们是不能

直在大陆进行报关的动作,只能由国内的公司来完成,其次,再报完关出
提单SHIPPER的时候,可以让香港公司来当发货人,这样的话就可以起客户

资料保密的作用,客户的箱单发票的话,都是由你离岸公司来出的,最简

单的方式就是把工厂的单据拿来,换上自己的抬头,然后给到客户清关,

完成整个出口的流程。同时离岸公司打回国内的款项可以进行正常的核销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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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公司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介绍: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
关于离岸公司操作介绍
1:报关出口单据:工厂/出口代理做卖方,离岸做买方(按按采购价)
2:国外清关单据: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按销售价)
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单据也是独立的,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帮修改,用于保护客源)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账号可以开在香港也可在开在大陆有离岸业务的任何银行,金融结算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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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贸,最好开通哪个银行帐号比较好

离岸公司收汇问题

香港汇丰汇美元到香港招行 手续费是多少,多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