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1)   


出 口 企 业 退 税 登 记 证




企业名称
───────────
地  址
──────────—

附件一(2) 企业名称    
位址   电话  
经济性质   主管单位  
经营出口货物范围   经营方式  
资 金 固定   职工人数  
流动  
工商登记证照名称企业法人姓名职务
号码      
负责人    
发照日期      
批准开业的有关部门   企业法人
负责人    


开户银行和帐号财务负责人


海关编制
企业代码     办税人员    


附送件  


附件一(3)

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




变更登记事项      
税务登记证号码受理退税税务机关(盖章)
发证日期  
经办人  


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申请单位
─────
企业性质
─────
银行帐号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
退税期限   年   月  日

出口货物名称出口货物报关单编号计量单位出口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进项金额税额退税税种税率退税金额备注
美元 人民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外经贸部审核意见: 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第4栏“出口销售数量”是指出口发货票所列数量
2.第10栏“税率”是指增值税法定税率13%,17%或6%
(出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消费税税率(税额)
3.第11栏“退税金额”,增值税当6×10≥8时,11=8时;
当6×10<8时,11=6 ×10;对外贸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记帐的,
11=7×10
4.增值税与消费税应分开填表

附件三: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说明

税务局(分局、所):
─────────
编号:
─────────
公司销售给下表所列料件,属于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
──────   ──────
请对用上述料件加工销售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税务分局(中心局)
────────


来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号码加工出口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填表人:             外贸企业:

说明:

1.此证明一式四联,由外贸企业填写,第一联由外贸企业交购料企业,第二联交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第三联外贸企业留存,第四联交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
2.此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分局印制,防伪标记暂用原出口产品专用税票上的镭射全息防伪标记。

附件四:
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税务局:
────────
编号:
─────────
我公司销售下表所列料件,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请准许在销售发票上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税额,但不计征入库,而由从我公司的出口退税───── ───
款中扣抵。







来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增值专用发票所列税款增值专用发票号码购进企业备注





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意见:(盖章) 出口企业(盖章)

填表人:          外贸企业财务负责人:

说明:

1.此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外贸企业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
第二联主管退税的税务局留存,第三联外贸企业留存,第四联交主管征税的
税务机关。
2.此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分局印制。

附件五: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税务局:
───────
编号:
────────
公司需从厂购买下表所列卷烟,用于国家计画内出口,请───   ─────
对上述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产品名称牌号单位数量金额(元) 今年出口卷烟数量计画今年已购进卷烟数量备注
单价 总计




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意见:(盖章) 出口企业(盖章)

填表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

说明:

此证明由购货企业填写,一式四联,第一联由主管购货企业的税务机关
转主管,第二联主管购货企业退税的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由购货企业转卷烟厂,第四联留购货企业。
此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分局印制。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税务局:
───────
编号:
─────────
公司在厂购进的下表所列卷烟,我局已按规定免征了────   ───────
增值税、消费税,请对上述卷烟予以监管。







产品名称牌号单位数量金额(元) 免征增值税金额免征消费税金额发票号码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编号
单位总计单位税额总计单位税额总计




卷烟厂(盖章) 主管卷烟厂征税的税务机关意见(盖章)

填表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

说明:

此证明由卷烟厂填写,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卷烟厂所在地税务局盖章后
直接寄送主管购货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第二联卷烟厂转购货企业,第三
联留卷烟厂所在地税务局,第四联留卷烟厂。
此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分局印制。